上海市黄浦区陈某与冯某邻里纠纷调解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809°c 2024-11-07
导读:此案是邻里之间最常见的因漏水造成他人房屋及财产损坏而产生的纠纷,调解过程中最大的难点在于漏水的原因多种多样,要掌握造成漏水的真正原因就必须得通过专业人士的鉴别才能得出。遭遇房屋漏水,必然给业主财产造成损失。为妥善解决纠纷,必须首先分清各方的责任。
【案情简介】

冯某与陈某为某小区楼上楼下邻居。2022年7月初,陈某发现自家厨房屋顶以及卧室天花板有渗水现象,因厨房及卧室上方正是楼上住户冯某家的淋浴间,陈某推断是冯某家淋浴间漏水导致。陈某因漏水之事与冯某沟通多次,冯某也表示会解决,但1个多月过去,漏水现象还是时有发生,陈某因此经常要搬出去居住,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无奈之下,陈某来到了上海市黄浦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寻求调解员的帮助,希望调解员协助其与冯某沟通,彻底解决淋浴间漏水问题,并赔偿其因漏水造成的损失。

【调解过程】

调解员耐心地听完陈某的叙述后,电话联系了冯某核实情况。冯某表示无法断定是否自家漏水,但是愿意配合调查,协助解决问题。因冯某在外地出差,于是调解员组织双方8月初进行面对面调解。

8月某日,双方如约来到调委会进行协商。冯某首先表示,自己经常出差在外,厨房卫生间都不太使用,因此自己也不能判断是不是家里漏水,如果不能确认漏水点在自己家,就不会配合检修。陈某则坚信问题出在冯某家,并称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房顶漏水问题,但自冯某上次出差离家后便开始漏水,因此怀疑是冯某出差前或者出差期间水管漏水导致。陈某指出,冯某家中淋浴房正好在自己家厨房和屋顶上面,显然是淋浴房没有处理好导致漏水,每次发生漏水,自己只能出去住在宾馆,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倘若冯某不彻底维修好淋浴房,陈某称自己将通过诉讼手段解决此事。

调解员转而向冯某核实淋浴房情况,冯某回应道,陈某每次来反映漏水的问题,自己就立马去查看淋浴房,但并未发现漏水之处。且此前因漏水问题,已经请师傅维修过,短时间内再次发生漏水的概率不大,因此认为应该不是家中淋浴房漏水所致。

两人意见相持不下,调解员看出,有关漏水点位置的问题再争论下去也难出结果。为了避免矛盾升级,调解员决定先让二人回去,邀请专业人员上门查看,从而判断漏水点。1周之后,在征得冯某同意后,调解员邀请物业维修人员与陈某一起来到冯某家里实地查看。实地查验后检修人员表示,单凭表面检查无法确认漏水点,如果要确定漏水点,需要砸开部分地砖以查看管道情况。听说要砸开地砖,冯某当即拒绝,强调自己装修房屋不满2年,砸开地砖对自己影响很大;其次,冯某提出,如果砸开地砖发现漏水点不在自己家,地砖的损失由谁来承担?陈某听后情绪变得激动,坚决要求砸开冯某家浴室的地砖以确定漏水点,并且再次申明了自己的赔偿诉求。

由于双方都在气头上,无法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问题,调解员便将二人分开,采用了“背对背”的调解方,逐一进行沟通。首先,调解员与陈某进行了沟通,指出漏水问题严重,要解决漏水问题,急需找到漏水点所在,但楼上冯某家确实刚装修没多久,这种现实情况不得不考虑。调解员见陈某闻言有所松动,便顺势提出了解决方案:由陈某先来承担楼上用户的拆地砖费用,如果发现漏水的确是冯某家造成的,再与冯某协商赔偿费用。陈某与家人商量过后便同意了这个方案。随后,调解员与冯某进行沟通,首先向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冯某家中可能存在的漏水情况对陈某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经过撬开检查后,如果能确认不是冯某家的问题那固然最好,陈某以后也无需再找冯某处理此事。但倘若确认是其淋浴间漏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冯某应当尽快修理消除对陈某家的影响,并赔偿其损失。撬开检查是能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外,对于处理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于法于理,冯某都应该积极配合处理漏水事宜。

冯某听后表示,自己不是不讲理的人,只是对要砸开自家地砖有很大的顾虑。见冯某态度有所松动,调解员趁热打铁提出了之前与陈某商量好的方案,冯某当即表示认可,也觉得这是一个可行的方案,并表示如果检查之后漏水点确实在他家,他会及时修理并赔偿陈某的损失。

调解员当即找来维修人员上门拆开地板进行检查,确认漏水点处于冯某家的淋浴室。冯某对检查结果表示认可,并让维修人员及时维修,确保不再漏水。此外,冯某同意赔偿陈某5000元。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由冯某承担撬地板和维修费用;

2.冯某赔偿陈某因漏水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共计5000元。

2周后,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电话回访,了解到漏水问题已经妥善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已经化解,陈某和冯某对调解员的工作表示了满意和认可。

【案例点评】

此案是邻里之间最常见的因漏水造成他人房屋及财产损坏而产生的纠纷,调解过程中最大的难点在于漏水的原因多种多样,要掌握造成漏水的真正原因就必须得通过专业人士的鉴别才能得出。遭遇房屋漏水,必然给业主财产造成损失。为妥善解决纠纷,必须首先分清各方的责任。一般而言,漏水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本案中,在漏水点不明确的情况下,协调解决矛盾遇到了较大的阻力。调解员通过勤跑腿了解情况,勤沟通巧解心结,根据实际情况尽提出合法合理、两方相宜的解决方法,最终顺利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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