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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我发了电子版的没有盖公司公章的劳动关系解除通知,并且我对通知的内容有异议,公司不解决,不协商,我是否还是公司的员工?
网友
温州-洞头区
劳动纠纷
2024-11-28 15:37:32
问题描述:
公司给我发了电子版的没有盖公司公章的劳动关系解除通知,并且我对通知的内容有异议,公司不解决,不协商,我是否还是公司的员工?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吴青山律师
回复于2024-11-28 15:39:12
是公司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的公章,你对公司决定不服,可以书面提交异议文件,过程中注意保存证据。
许泰律师
回复于2024-11-28 15:39:38
1、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可以向归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维权。
许凤如律师
回复于2024-11-28 15:40:04
如果你对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有异议,建议继续上班,直到问题解决。如果直接按照通知内容行事,可能会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沟通,要求其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劳动关系解除通知。如果没有公章,该通知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公司拒绝出具正式通知,可以连续几天录像并报警,记录公司的不当行为。这些录像可以作为仲裁的证据。
林清律师
回复于2024-11-28 15:40:30
在劳动仲裁的情境下,如果你收到了电子版且没有盖公司公章的劳动关系解除通知,并且你对通知内容有异议,而公司又不进行解决或协商,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你仍然可以视为公司的员工。
苏晓平律师
回复于2024-11-28 15:40:56
从形式上讲,未盖章的通知书在法律效力上可能存在瑕疵。然而,如果该文件虽未盖章,但发送人是公司人事部门或有单位授权的人员,且通过公司邮箱或工作邮箱发送,结合具体情况,该通知仍可能被视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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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规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版修正全文
实施日期:2012-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版全文2023
实施日期:2012-12-28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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