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中旬,濉溪县某镇某村村民周某某来到信访部门,表示其与邻居周某因住宅出路问题发生了纠纷,扬言如果解决不好就要去上访。信访部门将纠纷移送至某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调委会受理案件后,安排2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并分别邀请周某某、周某来到调解室,运用“一杯茶”接待双方当事人,以茶息怒、以茶暖人心、以茶述纷争。
通过接待周某某,调解员了解到,周某某与周某为东西两家的邻居,其家南边原有一条东西贯通的大路,通行非常便捷。由于全家常年外出打工,大路被周某扩建房屋全部占用。现在周某某一家准备重建房屋回乡生活,但周某的房屋挤占了南面的出行通道,他找到村里,村里也未能解决。
通过接待周某,调解员了解到,90年代初,其家南边可以通行,生产队也想规划出一条东西贯通的道路,但由于往东需要拆迁几家的房子,未能实施。自家重建房屋时,南边的空地是其老宅,自然可以建房,且建房时已与周某某达成了一致,现在让其扒房腾路是不可能的事情。他表示,自己家与周某某两家有几十年的恩怨,现在周某某是借题发挥,且周某某家西边有一条南北贯通的五米宽大路,往南往北都能通行,自家房子并不影响其出行。
针对双方的说法,调解员走访了村组老队长,得知周某所说情况属实。经过现场查看,调解员发现,周某某家往西有五米通道,由该通道往北通行是可行的。周某某要求周某扒房让路,不论从人情还是法律上讲都行不通。
第二天,调解员把周某某约到调委会,力求了解其这一不合理诉求的根源。调解员运用“一杯茶”调解法,以茶为媒,与周某某谈茶、聊人生,逐步了解到纠纷发生的根源在于:一是两家积怨太深,二是对村干部处理此纠纷的态度接受不了。
在调查了解事实和掌握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后,调解员建议周某某抛弃全部恩恩怨怨,与周某互相谅解,不要再陷入执念,同时调解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扒房让路显然不符合方便生活、有利生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邻里原则,希望其慎重考虑自己的诉求和方案。经过三个小时的长谈,周某某释放了积压多年的情绪,态度逐渐缓和。通过调解员的再次劝说、疏导,周某某表示不再坚持要求周某扒房让路,愿意忘记从前恩怨,两家今后和睦相处。得到周某某的答复,调解员找到周某和村委会,周某表示愿就过去的恩怨向周某某道歉,与周某某一家处好邻里关系。2022年4月某日,双方当事人来到调委会,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1.周某承认当年扩建房屋未与四邻协商,导致发生矛盾,表示道歉。
2.周某某对周某的行为给予谅解,不再要求扒房让路。
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照调委会惯例,共饮下一杯茶,矛盾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矛盾纠纷有时只源于一件小事,当事人情绪失控才导致矛盾升级,矛盾得不到解决就形成积怨,积怨太久就成了仇气,仇气使矛盾再生。调解员将传统文化、茶文化、心理学、社会学等融入调解之中,总结提炼出“一杯茶调解法”,以茶为媒,靠诚心、耐心、用心在一杯茶里寻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将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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