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库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岁具有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本罪的主体虽然系自然人,但必须是组织者,即组织、召集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的人员,既包括犯罪集团的情况,也包括比较松散的犯罪团伙,还可以是个人组织他人参与国(境)外赌博的情况。

    3、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可以有比较严密的组织结构,也可以是为了进行一次赌博行为临时纠结在一起。

    4、常见的组织者主要有国(境)外赌场经营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国(境)外赌场管理人;受国(境)外赌场指派、雇佣的人在境外赌场包租赌厅、赌台的人等。

最新文章更多
首页 > 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