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第249条),是指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国宪法第4条规定:“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认定本罪与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界限两罪都是破坏我国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的犯罪,其主观特征都为故意犯罪,但两罪的区别表现在:1、主体要件不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具...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49条的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或者其他方式煽动民族仇恨、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多次煽动、引起民族公愤的;严重损害民族感情、尊严;致...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司法解释[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