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被拘留、或者违法犯罪被处罚,我们常常担心是否会留下案底,而且也会担心对后代子女上学、就业造成不好的影响,最常见的就是“拘留”。但究竟什么是案底呢?
一、什么是案底
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及刑事执行过程中形成的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全部案卷材料与电子档案信息。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案底、前科。
只要涉及到的案件被最终认定为违法犯罪属实就会留下案底,无论是否受到实际处罚都会有案底的。
二、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哪种会留下案底?
(一)这三种拘留方式的区别在于:
(1)拘留强制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仅限罪该逮捕的现行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人员;司法拘留的对象指具有妨碍司法诉讼、审理、执行,打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阻碍执行公务以及哄闹冲击法庭行为的人员。
(2)决定的机关不同:
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
(3)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10~14日,最长为37日;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司法拘留期限一般为15日以下。
(4)救济途径不同:
不服刑事拘留的,如原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机关确认行为违法,可以就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国家赔偿;不服行政拘留的,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服司法拘留的,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5)适用的法律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拘留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司法拘留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二)这三种拘留方式哪种会留下案底?
刑事拘留是否留有案底要分情况。一种情况是刑事拘留后,如果经过法院判决确实构成犯罪,是会留有案底的;另一种情况是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视情况而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或释放,这种情况不留案底。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虽然这种记录并不对任何人都开放,但行政拘留的案底会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并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都会造成不利影响,且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司法拘留与行政拘留类似,不会留下案底,但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违法、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记录是永久保存,不能消除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到。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刑罚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
行政处罚记录只能在公安机关查询到;刑事处罚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查询到。
四、案底对本人有什么影响?
入职、考公、入伍都需要派出所出具一个无违法犯罪证明,违法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犯罪就是触犯刑法。如果受过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就有了违法记录,如果受过刑事处罚(生效的法院判决)就有了犯罪记录。如有有案底,就会影响我们考公务员、入党、入伍等政审考察。但是即便没有留下犯罪记录,也可能会影响政审。
此外,对个人而言,影响还体现在入伍、婚配等其他方面。有了案底的人是不能入伍的。升学方面,目前没有具体规定。另外,在婚配过程中难免也会有所影响。
五、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对子女影响大吗?
(一)父母被治安拘留,对子女的影响?
治安拘留不是刑事犯罪,不会留下案底,对以后子女影响不大。一般来说,例如考公务员、事业编、参军等都会要求进行政审,主要审查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问题。
(二)父母刑事犯罪,对子女的影响?
犯罪记录对子女虽不会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影响,但会影响到子女的就业发展,从而影响子女未来的工作和生活。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罪责自负,从法律上说,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父母有犯罪记录对子女报考军警类院校、参军、入党、报考特殊岗位公务员、应聘银行国企等都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当然,父母有“案底”,只会对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到第三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报名的是特殊岗位,如警察、监狱等相关岗位则需要三代以内近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了。如果是保密单位(公安、国防科研等)或政治条件要求高的岗位(如政治人事工作),还要对旁系亲属、配偶、未婚对象(确立关系前应向组织汇报)进行政审。
政审并没有中央统一的文件规定,通常是地方发挥主动性制定相关规则,政审的严格程度通常是与岗位敏感性相关,但因各地规定不同,这种合理的相关性程度多大也较难统计。有些招录规则条文虽然限制严格,看似对本人和子女就业影响不大,但实际上招录工作中,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往往优中选优,影响还是大比较的。
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未成年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律师提醒
要想自己没有“案底”,不影响子女及后代,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留下犯罪记录。不然,后果就真的十分可怕!
法律规定: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第四条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印发《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四)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
第三百三十一条 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将该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公安机关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如果发现漏罪,合并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各自职权范围内有关犯罪记录的封存、查询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
第六十二条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
第五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依法被封存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记录信息予以保密。
未成年人接受专门矫治教育、专门教育的记录,以及被行政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不起诉的记录,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
第五百八十一条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
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封存的犯罪记录的,应当提供查询的理由和依据。对查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修订)》
第四百八十二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生效判决、裁定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前款规定封存犯罪记录时,应当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第四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案卷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不予公开,并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
第四百八十四条 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以外,人民检察院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封存的犯罪记录,并不得提供未成年人有犯罪记录的证明。
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需要查询犯罪记录的,应当向封存犯罪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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