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去医院看病,取药时发现卡里没钱了,后来就去查,发现自己的低保卡以及另一张储蓄卡内共2500多元被人动用了,经查发现王先生住院期间,有人冒用王先生的身份信息在三家银行办理了5张信用卡。其中两张是正常透支还款,三张共存在一万多的呆账。王先生找银行却没有得到有效说法,王先生怀疑是银行内部人员使用其身份信息办理的信用卡进行透支。
能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吗?
本案中,有人冒用王先生的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并使用超过5千元,应该以信用卡诈骗罪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系银行工作人员为他人提供以虚假身份骗领的信用卡的,银行工作人员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同样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犯信用卡诈骗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银行工作人员伪造信用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什么是呆账?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一般呆账:就是你信用卡透支的钱不还,时间久了就会形成呆账。
一般呆账的处理办法:首先要还清欠款,并且注意一分钱也不要多还,还清欠款后还要进行销户。和信用卡逾期不一样,呆账不做销户处理,你的征信记录上的呆账就不会消除。
建议王先生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控告并提供相关线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进行调查,取证,找到责任人挽回损失;另一方面及时告知银行刑事立案的情况,与银行协商由于银行监管不利造成王先生损失的赔偿事宜,并且恢复王先生的信用,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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