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整理发布 649°c 202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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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十二条的理解。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十二条内容如下:

经济普查按照对象的不同类型,设置法人单位调查表、产业活动单位调查表和个体经营户调查表。

主旨

本条是关于经济普查表式设置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经济普查按照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型、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设置不同的普查表式。经济普查表的左上角是“中国经济普查”标志或填报单位。右上角依次是表号、制表机关、文号和有效期,未标明上述内容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经济普查表,经济普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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