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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工资争议事项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网友南通-通州区劳动纠纷 2024-04-01 10:15:40
问题描述: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关于少发工资、克扣工资等工资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久?适不适用仲裁时效为一年这一条款,如果不适用,最长可以请求几年内的工资争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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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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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2024-04-01 10:1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少发克扣工资也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因此产生争议的也适用仲裁时效,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仲裁时效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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