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库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贵阳刑事辩护律师。

最新文章更多
首页 > 罪名库 > 危害国防利益罪 >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