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库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司法解释
首页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八十条 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新文章
更多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首页
>
罪名库
>
危害国防利益罪
>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