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是指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行为。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构成要件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一)客体特征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笔者认为,应当将其界定为“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的管理秩序和武装部队的信誉”。易言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的主要客体是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的管理...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认定(一)罪与非罪的界限划清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应当把握好以下两个问题。一是不管伪造、盗窃、买卖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本身是否真实(如买卖的是伪造、变造的军车号牌等),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12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立案标准刑法修正案条文十二、将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