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库

    破坏性采矿罪

    什么是破坏性采矿罪

    破坏性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2款),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

    破坏性采矿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

    破坏性采矿罪的认定

    区分破坏性采矿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第39条至第41条的规定,对于未经许可擅自采矿的;超越...

    破坏性采矿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破坏性采矿罪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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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坏性采矿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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