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案例一:A 公司拥有一项建筑工程相关专利,B 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该专利技术。A 公司在发现侵权行为两年后提起诉讼,要求 B 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A 公司的诉讼请求在诉讼时效内,依法支持了 A 公司的诉求。
案例二:C 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已公布但尚未获得授权,D 公司在此期间使用了该发明且未支付使用费。C 公司在专利权授予后一年才知晓此事并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使用费。法院认定 C 公司的诉讼时效从其知道之日起计算三年,支持了 C 公司的部分请求。
在建筑工程领域的专利纠纷中,诉讼时效的准确把握至关重要。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利状态,一旦发现侵权或存在使用费争议,应在时效内果断采取法律行动。如案例一中,A 公司在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得到了法院支持。而案例二中,C 公司虽稍晚知晓侵权行为,但仍在时效内享有部分请求权。总之,对于专利纠纷,时效的起算点和期限都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充分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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