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下人员都可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A 公司拟选举执行董事,在众多候选人中,有一位曾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刚过三年。该候选人虽能力出众,但因其不符合担任条件,最终未被选为执行董事。
B 公司在进行管理层改组时,发现其中一位候选人负有数额较大的未清偿债务,根据相关规定,该候选人不能担任执行董事,公司只得重新选择合适人选。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法律对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条件有明确且严格的规定,这是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各方利益。公司在选举或任命执行董事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不能有丝毫疏忽。对于候选人的背景和情况要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确保其不存在法律禁止的情形。一旦违反这些规定而让不适当的人担任了执行董事,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风险和法律问题,甚至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同时,这也提醒各位候选人,要时刻注意自身的行为和状况,保持符合担任条件的状态,以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2024-12-28121
2024-12-28103
2024-12-28132
2024-12-28103
2024-12-28132
2024-12-2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