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

瑞律网整理发布 961°c 2022-03-20
导读:在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那么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

(一)建设单位

1、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2、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通知书;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6、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勘察单位

1、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三)设计

1、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以及建筑、结构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3、设计图纸会审、交底记录。

(四)监理

1、资质证书;

2、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3、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人员上岗证、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

4、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

5、监理规划、细则、旁站监理方案。

(五)施工

1、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质量员、特殊工种等人员执业资格或上岗证、项目经理变更手续;

3、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4、质量管理制度;

5、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六)检测

1、资质证书;

2、建设单位委托合同。

由以上信息,我们尅看出,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是指,各方单位能够实施工程行为时的资格证明,以及在实施行为后的数据材料,各方单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范从事作业。若工程在使用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法院会要求各方出具这些证明材料。

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

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的施工是指根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通过施工作业最终形成建设工程实体的建设。在建设勘察、设计的质量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状况最终取决于施工质量。这里所说的施工质量包括各类工程中土建工程的质量,也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的安装质量。根据本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人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在现实中,不少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都与建设工程的施工有关。小的施工问题,如屋面漏水、墙面开裂、管道阻塞,给用户带来很大的生活不便;大的质量问题,则会酿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恶性事故。因此,建设工程的施工人必须以对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做好工程施工的各项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的施工人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做到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图纸是建设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的功能、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所做出的设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其中的施工图是对建设工程的建筑物、设备、管线等工程对象物的尺寸、布置、选用材料、构造、相互关系、施工及安装质量要求的详细图纸和说明,是指导施工的直接依据。进行建设工程的各项施工活动,包括土建工程的施工、给排水系统的施工、供热供暖系统的施工等,都必须按照相应的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施工人除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外,还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的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技术标准是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每一项施工操作的技术依据,包括对各项施工准备、施工操作工艺流程和应达到的质量要求的规定。从现实情况看,工程施工中的偷工减料行为,是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的通病,是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重要原因。所谓的“偷工”是指不按施工技术标准规定的施工工艺流程进行施工作业,擅自减少工作量的行为。所谓的“减料”是指在工程施工中违反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的规定,擅自减少建筑材料的数量和降低用料质量的行为。因此施工人除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外,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

凡是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都要由施工人承担责任。这些责任包括由建设施工人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修理、返工或改建并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由有关行政机关对违法施工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责任;以及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施工人因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因施工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对工程进行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以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如果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工程迟延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这里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发包人因逾期交付受到的损失,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减少价款、执行定金罚则等。发包人可以根据施工人违约程度和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请求施工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的全部内容。在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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