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可以书面提交法院从而申请二次鉴定,申请书中一定要有具体的事实和正当的理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二次鉴定申请书怎么写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申请人郑xx,女,xxxx年xx月xx日,汉族,住x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
申请事项:对原告xxxx是否构成伤残,若构成伤残,其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与被告xxxx健康权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现被告xxx不服xxx司法鉴定所法医【2011】残鉴定第28号司法鉴定书的鉴定结论(xxx的伤残等级为:“交通”拾级),并认为该鉴定书不能作为本案定案的证据使用,理由如下:
一、该鉴定申请是由原告父亲进行委托,鉴定材料为伤者在医院治疗时的病历材料,在场人员为伤者亲属。整个鉴定过程只有原告一方的参与,且鉴定机构只根据原告方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即原告提供什么材料,鉴定机构就根据材料作出鉴定结论。该鉴定的准确性、真实性、公开性都得不到保证。
二、原告xxx是于2010年11月30日出院,鉴定结论是于2011年1月13日作出,相隔43天。原告xxx的出院记录记载:“出院医嘱:1、门诊随诊,一周后复查X线;2、太高患肢功能锻炼;3、石膏外固定6-8周;4、3个月患肢禁止负重行走。”根据该记载,原告xxx的伤情应于“3个月患肢禁止负重行走”期间结束后才是治疗终结,而原告在未等治疗结束就进行伤残鉴定,违背伤残鉴定时机上的规定;
三、到起诉之日止,原告xxx行动毫无障碍,日常活动能力毫无受限; 工作和学习能力也未见下降,已在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现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请允许。
此致
xxxxxx
申请人:
年 月 日
鉴定次数没有限定的。只要有一方不服鉴定,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但是否准许。由法官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1)鉴定委托书;
(2)案情;
(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
(4)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
(5)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
(6)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予以注明。
(7)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二次鉴定申请书怎么写的全部内容。如果不符合二次鉴定的情形的话,法院往往都会驳回申请,采用一次鉴定的结果。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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