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增资发行B股申报材料,应按下列标准格式制作:
一、增资发行申报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1.标有“B股公司增资发行B股申报材料”字样;
2.申报公司名称;
3.申报日期;
(以下4、5、6三项由中国证监会填写)
4.受理日期;
5.发审会议日期;
6.审批文件签发日期。
(三)份数
1.申报材料初次报送6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2.预审结束后,经修订完善的申报材料报送12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二、增资发行申报材料目录
第一章 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关于公司增资发行B股申请出具的文件
1-1 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公司增资发行B股并将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批的文件
第二章 本次增资发行B股的授权文件及附件
2-1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2-2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3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复印件)以及对通知情况的说明
2-4 公司增资发行B股的申请报告
2-5 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第三章 关于前一次股票发行(包括配股或增资,下同)的有关情况及其他材料
3-1 前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变更原定用途的批准情况说明
3-2 前一次股票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或《配股说明书》
3-3 前一次股票发行以来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3-4 历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说明(可以用图表形式表述)
3-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章 资金运用可行性说明材料
4-1 本次增资发行B股所筹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4-2 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准文件
第五章 简要招股说明材料
5-1 B股增资发行信息备忘录或其他形式的招股说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外文文本)
5-2 招股说明材料附件
5-2-1 公司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和审计报告(含境内、境外审计)
5-2-2 盈利预测报告(如有)
5-2-3 法律意见书
5-2-4 承销商律师关于招股说明书或信息备忘录的验证记录
5-3 招股说明书概要
注:1.经中国证监会同意,采取向单一特定对象发售,包括由证券经营机构一次性买断包销的配售方式,在申报材料中可以不制作简要招股说明材料,但需提供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和审计报告(含境内、境外审计)、盈利预测报告(如有)、法律意见书、发行上市方案等,并在增发股份上市后5日内,由主承销商和公司分别将本次B股发行上市及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中国证监会另行作出规定之前,招股说明书概要可参照《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证监[1997]2号)进行编制,并应与日后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六章 发行申报材料附件
6-1 国有股权持有单位关于本次增资发行B股出具的意见(如有)
6-2 公司章程
6-3 承销协议
6-4 承销团协议(如有)
6-5 证券交易所同意安排公司增资发行的B股上市的承诺函
6-6 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分别作出的关于公司B股增资发行前景的分析报告及发行方案
第七章 中介机构从业资格证书
7-1 有关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资格证书
7-2 其他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签字人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
注:1.每一页的页码必须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
2.页码标注的举例说明。例如:第四章4.1节的页码标注应为:
4-1-1,4-1-2,4-1-3……4-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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