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其他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项目 |
文件证件名称 |
增设分支 机构 |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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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仅适用于外国保险分公司增设营销服务部。
6、备案完成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变更(备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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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5149
2023-08-15727
外企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官方范本完整版
2023-08-14795
2023-08-14261
2023-08-14139
2024-11-07319
2024-11-07702
2024-11-07287
2024-11-07164
2024-11-0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