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月 日( )劳字第 号
第一章 总则
1.总则
1.1本公司名称为:
1.2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
1.3本公司下设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产品质量部、市场开发部、技术装备部、工程管理部……
2.雇用
2.1本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上一级领导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考选事宜。
2.2应试人员的面试,以用人部门为主,人力资源部协助。经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试用手续。
2.3一般员工的试用期限为一个月,管理人员试用期限为3个月。期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但工作成果突出的,可缩短试用期限。
2.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缴验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2)近期半身脱帽2寸照片两张;
(3)个人履历及学位证明复印件一份;
(4)市区级医院体检证明一份。
3.凡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用:
3.1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
3.2患有精神病或者传染病者;
3.3因亏欠公款而受处罚有案者;
3.4受到刑事处分者;
3.5品性恶劣,被公、私经营机构开除者;
3.6不满18周岁者;
3.7体检不符合本公司工作需要者;
3.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
4.劳动合同
4.1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
4.2新录用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保证手续,并填写相关的文件。
第二章 劳 动 纪 律
5.请假
员工请假需提前1日按下列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但因突出事件不能先行请假的,应迅速向所属主管部门报告并由部门主管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为旷工。
5.1请假1日(含1日)以内的,报请所属部门主管核准;
5.2请假2日(含2日)以上时,报请所属部门主管转呈公司领导批准;
5.3请假批准后,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留存,当月结束后转呈财务部;
5.4请假逾期的,除得到合理的解释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
5.5请假期间,停发有关工资、奖金及当月全勤奖。
6.安全卫生
6.1本公司各部门要时刻注意工作环境和设施的安全卫生,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6.2员工应当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维护公司及个人的安全;
6.3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执行公司的《卫生轮值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服务
7.1全体员工必须明确,惟有努力工作、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的机会,以达到互助合作,提高劳资福利的目的。
7.2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7.2.1不得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或者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者兼任其他单位职务。
7.2.2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技术管理资料及其影印本)超出公司管理范围。
7.2.3未经所属部门主管允许,严禁进入其他生产工作场地。
7.2.4工作时间中,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7.2.5员工在作业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不得吵闹、斗殴;不得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7.2.6全体员工应通力合作,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危险,严禁野蛮作业。
7.2.7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业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接打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接打电话。
7.2.8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7.2.9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失职的行为。
7.2.10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7.2.11各级员工有违反规章制度,其所属主管知情不报或事后不处理亦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
7.2.12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或他人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8.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
9.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处理:
9.1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以内到所属岗位上班者视为迟到;
9.2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离开所属岗位下班者视为早退;
9.3迟到、早退者每次扣_____元。
9.4提前下班超过15分钟或超过15分钟后上班,应办理请(补)假手续(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其余均视为旷工1日,扣罚_____元及1日工薪。
9.5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所属部门主管证明核实,否则按旷工1日处理。
10.旷工
10.1未经请假批准或假期已满而未经续假批准而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处理,旷工1日计扣5日工薪,同时停发当月奖金及津贴。10.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当事人均以旷工1日处理(扣发5日工薪并同时停发当月所有奖金及津贴)。
10.3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5日或1年旷工达10日者,给于解雇,相应扣发工薪、津贴及奖金。
第三章 奖励与惩罚
11.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11.1嘉奖:每次加发一日工薪;
11.2记功;每次加发3日工薪;
11.3大功:每次加发5日工薪;
11.4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12.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12.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2.2拾物不昧(价值________元以上)者;
12.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12.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本公司、工厂荣誉者;
12.5克服困难、肮脏难受之工作足为楷模者。
13.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13.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13.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有显著成效者;
13.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13.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13.5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1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4.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14.2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14.3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14.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15.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15.1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15.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本公司同事表率者;
15.3一年内记大功两次者;
15.4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16.员工惩罚分五种:
16.1警告,每次减发1日工薪;
16.2记过,每次减发3日工薪;
16.3大过,每次减发5日工薪;
16.4降级,除降级使用外,相应核减工资;
16.5开除,予以解雇。
17.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17.1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误工作者;
17.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17.3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17.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17.5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厂牌或穿拖鞋上班者;
17.6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8.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18.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本公司权益者;
18.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8.3对同事恶意攻讦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8.4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18.5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18.6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19.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9.1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9.2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秩序者;
19.3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19.4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本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9.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19.6工作时间内做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阅读、炊煮等;
19.7一个月内旷工达两日者;
19.8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此而造成损害,则另要负赔偿责任);
19.9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等)。
20.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扣发工资及保证金):
20.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秩序者;
20.2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20.3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及进行不恰当的异性行为者;
20.4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20.5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20.6未经许可,兼营其他公司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20.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20.8一年中记大过满两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20.9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12日者;
20.10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20.11吸食毒品者;
20.12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20.13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20.14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20.15其他违反法令或本规定情节重大者。
21.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21.1嘉奖与警告抵消;
21.2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两次;
21.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抵消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员工功过相抵以发生于同一月度内者为限。
第四章 考核
22.员工考核:
22.1试用前考核:
员工进入本公司头3日应接受人力资源部门对其进行的职前训练,同时接受应知应会的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试用阶段。
22.2试用考核:
22.2.1领班(含)以上职位的员工试用期间(3个月)由所属主管或上一级主管负责考核工作,期满时,考核人应填写有关报告资料及提出意见书,提请上一级主管进行评选(必要时,以采用答辩形式进行),合格者,报呈公司总部备档,核准及公布后方可正式雇用;
22.2.2普通员工试用期间(1个月)由所属部门领班负责考核工作,期满时,考核人应填写有关报告,报部门主管同意后,呈人力资源部门核准,方可正式雇用。
22.3平时考核:
22.3.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就其操作、学识、经验、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必要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2.3.2凡领班(含)以上职位的员工,每月应向其主管述职一次(口头或书面),主管应记录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22.3.3人力资源部门应将员工假勤奖惩考评备档,以便办理年度考核参评。
23.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之员工,负有平时工作绩效考核责任。每月应将各项工作情况逐一详列考核表中,详核其工作绩效,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人力资源部门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参考依据。
24.员工年度考核定为每年1月举行,由部门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贻误。
第五章 加班
25.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之员工,除因特殊事情经所属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处理。
26.管理人员加班,其加班费以提成或特殊项目金支付。
27.员工加班,发给加班工薪(或补休),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8.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工薪(或补休)外,每次离岗位15分钟以内,扣____元,否则加扣其一日工薪,特殊情况,书面报经厂长批准除外。
29.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部门按月统计备查。
第六章 培训
30.本公司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并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拒绝参加,否则每次扣______元。
31.员工训练
31.1职前训练:
31.1.1公司简介及组织架构说明;
31.1.2解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守则。
31.2试用期训练:
31.2.1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工作要求说明及岗位业务指南;
31.2.2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31.3在职训练:
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及技术人员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1.4专业训练:
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员工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以便利于任务的完成。
第六章 待遇
32.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和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全体员工以合理的待遇。
33.员工待遇分为:
33.1本薪,视就业人员学识、资历、技能及其工作性质而定;
33.2津贴,本公司按员工所任职务之繁简及责任之轻重分别制定;
33.3提成,本公司按员工所任职务责任之轻重及工作之性质制定;
33.4奖金,本公司年度决算有盈余时,可依章提取奖金发给员工;
33.5特殊项目金,本公司按项目之难易制定项目金给予有关产品开发人员。
第七章 离职
34.员工有违反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尚未做出给予何种处罚的决定时,应当先下岗停职,如经查明无过失者,可申请复职。但在停职期间,工薪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工作。
35.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员工。员工如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
36.员工如要提出辞职,应于_____日前提出辞职申请书,呈厂长或经理核准后才能辞职。员工奉准离职后办理移交手续,并将所负责的公物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清册,在监交人监督下点交接任人,并会同接任人员一齐提出移交报告书。
37.员工如离开本公司,均应办妥移交。如果没有经批准辞职或不办理移交手续或移交不清而不上班者,按公司制度处理(旷工1日扣____日工资,旷工3日者开除并扣发全部工资)。如果公司有经济损失还要追究其责任。
38.除特许外,工资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第八章 福利
39.本公司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40.所有对员工处罚金额,转入福利基金,用于改善公司的福利设施。
第九章 附则
41.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规定。
42.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颁布施行。
4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
企业劳动管理是指以企业员工的劳动行为为管理对象的管理活动,企业劳动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的秩序,因而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劳动管理不仅要考虑到企业的利益,也要考虑到员工的利益。企业劳动管理办法是企业的主要规章之一,它的目的是要规范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企业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制定该规章的依据主要有劳动法及其配套的法规和劳动行政规章,目的是要维护劳动纪律,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企业劳动管理涉及的社会关系主要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与此相关联的还有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民主管理、科技创新、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关系。企业员工的行为,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对企业劳动活动实行有效的科学管理,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的管理内容。
企业劳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劳动管理的主体、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者的职责、劳动纪律、服务内容、考核办法等。
企业劳动管理部门在制定该规章时,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有:
1.要认真研究相关的劳动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同时也要用好劳动法的规定,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劳动秩序方面可以规定更为详细的要求。
2.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明确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劳动管理的重点是劳动行为,因此,要把企业员工应当做什么、怎么做、做的标准等内容明确下来,便于员工遵守,也便于企业考核。
3.劳动管理办法应当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让员工参与讨论和制定,提高规章的适应性,有利于规章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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