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购买行为的连带责任

律师文集 损害赔偿 461°c 2023-09-09
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人:陈某勇,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住邵阳县霞塘云乡 村 组。请求追加的被告:邓某勇, 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邵阳县黄塘乡 村 组。追加请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陈某勇,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住邵阳县霞塘云乡  村  组。

请求追加的被告:邓某勇,  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邵阳县黄塘乡  村  组。

追加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邓某勇为邵阳县下花桥镇周某祥商店诉陈某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被告。

追加的事实与理由:

2017年申请人陈某勇和邓某勇合伙承包下花桥镇三合村修建安置房,在邵阳县下花桥镇周某祥商店挂账购买钢筋、水泥是陈某勇和邓某勇的合伙共同行为,有邵阳县人民法院(2018)湘0523民初1894号民事判决书等证据为证。基于以上事实,支付邵阳县下花桥镇周某祥商店货款应该是陈某勇和邓某勇的共同责任和义务,现在邵阳县下花桥镇周某祥商店只起诉陈某勇而没有起诉邓某勇,显然遗漏了被告,故陈某勇申请追加邓某勇为本案的共同被告,请予准许!

此致

邵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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