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和到法院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相关证明文件就是民政局签发的《离婚证》,而法院诉讼离婚中往往出具的都是判决书、调解书,判决书、调解书中需要列明双方离婚时的很多细节,在当事人用于办理签证、银行贷款、移民、子女留学等事务时并不方便,在北京市法院的实践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签发《离婚证明书》。
与判决书、调解书中写明详细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不同,《离婚证明书》中只会写明“经某某判决/调解男方某某与女方某某已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并不会再提及任何其他隐私内容。这一举措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目前,有明确规章制度支撑的是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一中院出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申请开具离婚证明告知书》,所以针对北京市一中院判决的离婚案件,以及一中院所管辖的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法院判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
具体程序上,当事人需要先联系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主审法官,向法官表明自己的需求,法官表示接收后向法官邮寄或者当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模板在北京市一中院的公众号已予以提供】。提交申请书后一般在三日内,法官认为符合基本申请要求就会将《离婚证明书》邮寄给申请人。
特别提示,开具《离婚证明书》并没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找法院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从秦嘉泽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的经验,2010年以前的离婚案件都可以在2023年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
对于北京市一中院辖区外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案件,目前并没有进一步明确的规定表示都可以开具。一中院的规定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的第41条,但是实践中目前成功实行的法院并不多。对于北京市其他的法院,如果想要开具类似的证明文件,就需要与案件法官深入沟通。
《离婚证明书》是一项很明确的利好制度。《离婚证明书》从便利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有效解决了离婚生效裁判文书中过错事实涉及隐私不宜让案外人知晓、财产分割信息详尽不便让案外人知晓、感情破裂离婚事由不适让未成年人知晓的现实困境。所以在实践中,当事人如果有需要一定要关注这一点,通过开具证明的方式避免办理事务中的不便之处。
2023-02-20144
2023-02-20840
2023-02-20385
2023-02-18542
2023-02-18216
父母与子女签署签署房屋分配协议老人去世后部分子女主张无效纠纷
2023-02-18840
2023-02-18383
2023-02-18194
2023-02-17601
2023-02-17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