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准收取:
A.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
0.3%,最低200元
B.500001-5000000元部分0.25%
C.5000001-10000000元部分0.2%
D.10000001-20000000元部分0.15%
E.20000001-50000000元部分0.1%
G.100000001元以上部分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A.标的额20000元以下1%
B.20001-50000元部分0.8%
C.50001-100000元部分了0.6%
D.100001-500000元部分0.5%
E.500001-1000000元部分0.4%
F.1000001-2000000元部分0.3%
G.2000001-3000000元部分0.2%
H.3000001-4000000元部分0.1%
I.4000001元以上部分0.05%
2民事协议2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500元/件
2、生父母单方送养700元/件
3、其他监护人送养1100元/件
(三)解除收养
1、收养办理过公证
A.生父母共同送养300元/件
B.生父母单方送养400元/件
C.其他监护人送养500元/件
2、收养未办理公证
A.生父母共同送养500元/件
B.生父母单方送养700元/件
C.其他监护人送养1000元/件
(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和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监护权、指纹、证件遗失、居住地
80元/件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
550元/件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200元/件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100元/件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700元/件
3、对物的保全
(1)不动产1000元/件
(2)其他物证400元/件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1000元/件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400元/件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500元/件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法律意义的文书100元/件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遗嘱200元/件
2、保管遗嘱30元/年/件(不满一年按一年算)
3、清点遗产
(1)遗嘱经公证的清点200元/件
(2)遗嘱未经公证的清点300元/件
4、保管遗产(因保管所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1)保管凭证100元/件
(2)保管物品
A.不动产400元/年
B.动产800元/年
5、确认遗嘱效力300元/件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分割、评估和估损
1、财产清点、清算、评估、估损
(1)公民个人300元/件
(2)企业或其他组织1000元/件
2、财产分割
(1)公民个人300元/件
(2)法人及其他组织财产分割2000元/件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声明、委托、保证
(1)涉及人身权益1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
A.个人200元/件
B.法人或其他组织500元/件
2、定向培养协议200元/件
3、领取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子女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30元/件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50元/件
5、确定财产所有权500元/件
6、开奖、抽号
(1)不涉及经济活动500元/件
(2)涉及经济活动
A.500万元以下1000元/件
B.501万元以上2000元/件
7、现场监督
(1)股份公司成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
2000-3000元/件
(2)销毁物品800元/件
(3)其他现场监督500元/件
8、证明招标、投标、开标、决标
(1)5000000以下1000元/件
(2)5000001-10000000元3000元/件
(3)10000001-50000000元5000元/件
(4)50000001-100000000元10000元/件
(5)100000001元以上20000元/件
9、股票发行30000元/件
10、拍卖按标的的0.3%,最低300元/件
11、保存样品500元/件
12、证明日期、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
(1)不涉及经济活动80元/件
(2)涉及经济活动500元/件
13、亲子鉴定400元/件
14、弃婴事实300元/件
15、证明产品抽样检测400元/件
16、存款证明、纳税、个人经济收入、成绩单、健康状况、疾病证明100元/件
17、查无档案记载200元/件
18、计划生育协议40元/件
19、其他
(1)不涉及财产关系1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200-500元/件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反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50元/件
2、抵押登记
A.公民100元/件
B.法人500元/件
C.其他组织400元/件
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
A.公民50元/件
B.法人200元/件
C.其他组织400元/件
4、代办认证事务(认证费、邮寄费由当事人支付)
A.公民100元/件
B.法人200元/件
C.其他组织200元/件
5、代似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A.一般文书100元/份
B.合同200元/份
C.修改文书50元/份
6、解答法律咨询10-30元/小时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常年公证服务协商收费
2、上门受理公证、在公证处以外送达公证文书
50元/件
3、专项调查事项(差旅费由当事人支付)
协商收费
4、查询公证档案20元/件
5、外文打印、校对20元/页(16K)
6、证明公证书中外文相符(含译文件)
60元/件
7、翻译费(由公证处代收)
80元/千字符(不足的按千字符收取)
8、公证书副本费20元/件
9、外文副本费40元/件
10、审批涉台公证事项200元/件
11、查验XX公证书副本200元/件
12、审寄公证书(邮寄费由当事人支付)
30元/件
十一、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十二、其他
1、本收费标准未列的公证事项,比照类似收费项目收取公证费。
2、公证书正本按申请人数,每人制作1份。如申请人需要增另份数,加收副体费。
3、各公证体贴构开展公证服务务时,遇害有《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列举的情况时,可按各收费项目标准的50%收取公证费,或者免收公证费。
4、公证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如人价格违法行为按《公证服务上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依法查处。
江西省物价局
江西省司法厅
一九九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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