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提起诉讼是需要委托律师的,一般需要缴纳一定的辩护费,案件审理结束后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那么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瑞律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二)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三)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律师费是委托人支付给律师的报酬,一般来说是要收取费用的。
诉讼费一般由败诉费承担,如果双方调解结案,法院出具了调解书,此时法院将退还一般诉讼费给原告,另外一半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平分。如果即时履行,不用出具调解书,那么原告不用交诉讼费。至于律师费,买卖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承担,法院一般支持。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这样的话,关于诉讼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草合同时、应当明确写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承担的方式和标准,并将其列入违约赔偿内容之中。律师费是因为对方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也是原告提起诉讼的必要支出,完全在合同订立时的可预见范围限度之内,依法理应赔偿。
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原告在起诉时必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总而言之,阅读完本文我们能够了解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合同纠纷以及一些其他案件是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以上就是瑞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瑞律,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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