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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不愿意退回存量房交易诚意金

网友洛阳-老城区房产纠纷 2024-12-04 23:26:33
问题描述:

本人作为存量房(二手房)的买方向卖方的爱人通过微信转账了2000元的买房诚意金,后续双方对交易房款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目前卖方的爱人不愿意退还给我诚意金,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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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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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琴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2-04 23:28:13
    根据您描述的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意向协议等书面合同以及没有书面或者口头约定该诚意金为定金,您可以与对方协商退还诚意金。如果对方不同意退还,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诚意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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