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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可否达到工伤等级

网友乌海-乌达区劳动纠纷 2024-12-03 21:25:25
问题描述:

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住院期间(县级市医院)就诊左膝半月板变性,住院一周。半月余,前往地级市三甲医院进行复诊,检查报告为左膝半月板损伤,部分韧带断裂可能,请问该伤情是否达到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等级10级?鉴定过程是按照第一次检查报告还是最后一次检查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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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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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窦飞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2-03 21:27:05
    您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发生工伤,认为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待符合鉴定条件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是否构成伤残、伤残等级,应参考鉴定意见确定,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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