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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履行合同不作为无法无天无人管

网友齐齐哈尔-建华区房产纠纷 2024-11-26 14:39:24
问题描述:

有一套毛坯房,因本人长年在外省工作,物业非法收取违约金(因疫情工作没有就未交物业费,现已全部补交),但账面还有6个月的违约金(共计307.37元),且还有3个月我已转账费,企业违规收取违约金3个月共计3.22元,且物业公摊含公共水费、公共电费、路灯照明分摊每月8-20多元毛坯房也分摊是否合理,物业收入从未公布,其中有问题,请问我该如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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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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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冠尧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1-26 14:41:04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关于物业收取违约金: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非因物业原因,业主逾期缴费的,则需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具体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关于毛坯房是否应缴公摊水电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包括使用、收益、参与管理等,而承担的义务则包括支付共有部分的维修、维护、管理等费用,包括公摊水电费。因此,即使业主未入住,也需要承担这部分费用。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规定违约金为欠缴物业费金额的千分之三或百分之五等,则需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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