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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和婚后两种情况,如果父母共同出资给我和男友买房,且房产证写我和男友名字,并约定份额一人一半,最终若分割,是按约定份额来还是出资份额来呀,婚前婚后又有何区别呢

网友朔州-平鲁区婚姻家庭 2024-11-04 16:24:43
问题描述:财产、房产咨询、您好,婚前和婚后两种情况,如果父母共同出资给我和男友买房,且房产证写我和男友名字,并约定份额一人一半,最终若分割,是按约定份额来还是出资份额来呀,婚前婚后又有何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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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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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2024-11-04 16:26:23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具体要看父母在婚后出资买房,对出资及房屋归属有没有明确约定,有约定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赠的财产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共有财产可以在离婚时或离婚后协商处理。如发生争议,可以积极举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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