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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自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维权追回损失财产

网友平顶山-卫东区婚姻家庭 2024-10-31 14:34:06
问题描述:丈夫私自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维权追回损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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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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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2024-10-31 14:35:46
    根据《民法典》《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有相反约定。 目前的司法实践,认定观看直播时,使用虚拟货币打赏主播或购买虚拟礼物,是其为满足娱乐需求而实施的消费行为,与直播间经营者之间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生效。主播的收入不属于打赏者的赠与,而是其从事直播表演而获取的劳动报酬。 但是,一旦主播与打赏者之间形成线下的非正常男女关系,二人的行为就破坏了婚姻关系的忠诚义务,其后的打赏即属于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而可以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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