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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一丧偶妇女自愿与其他男人发生两性关系。其子女等以公布两人关系,损坏名誉为由威胁男方子女赔偿所谓的“精神损失费”。请问女方亲人的行为是不是敲诈勒索

网友芜湖-弋江区婚姻家庭 2024-10-15 14:36:20
问题描述:本村一丧偶妇女自愿与其他男人发生两性关系。其子女等以公布两人关系,损坏名誉为由威胁男方子女赔偿所谓的“精神损失费”。后来男方子女为了保全名誉,维护家庭稳定,不得不赵中间人处理此事并支付对方2万元,两年后丧偶妇女病逝。请问女方亲人的行为是不是敲诈勒索?如果是,时间多长还在追诉期?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 申静律师头像
    申静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0-15 14:38:00
    对方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现在还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
  • 李永良律师头像
    李永良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0-15 14:38:26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为有其他事发生纠纷,目前还不好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你可以向警方报案,由警方调查后确认,追诉期一般为5年。
  • 高珊律师头像
    高珊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0-15 14:38:52
    构成敲诈勒索,可以报警求助。
  • 王彤律师头像
    王彤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0-15 14:39:18
    对方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建议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参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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