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一丧偶妇女自愿与其他男人发生两性关系。其子女等以公布两人关系,损坏名誉为由威胁男方子女赔偿所谓的“精神损失费”。请问女方亲人的行为是不是敲诈勒索
网友芜湖-弋江区婚姻家庭
2024-10-15 14:36:20
问题描述:本村一丧偶妇女自愿与其他男人发生两性关系。其子女等以公布两人关系,损坏名誉为由威胁男方子女赔偿所谓的“精神损失费”。后来男方子女为了保全名誉,维护家庭稳定,不得不赵中间人处理此事并支付对方2万元,两年后丧偶妇女病逝。请问女方亲人的行为是不是敲诈勒索?如果是,时间多长还在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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