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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优化提出赔偿应该是按N赔偿还是按N+1赔偿

网友沈阳-沈河区劳动纠纷 2024-09-25 13:36:12
问题描述:公司优化提出赔偿应该是按N赔偿还是按N+1赔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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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烁渊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9-25 13:37:52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单位经济性裁员,需要符合相应条件。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经济性裁员,劳动者可以主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俗称的N。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给付前提是用人单位解除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俗称的N+1,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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