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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期限内男方强制与我发生关系我可以报警告他强奸我吗?能勾上强奸罪吗

网友重庆-渝中区刑事案件 2024-07-22 13:11:33
问题描述:离婚冷静期期限内男方强制与我发生关系我可以报警告他强奸我吗?能勾上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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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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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志丹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07-22 13:13:13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强奸是违背妇女意愿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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