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律师的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起诉离婚:
1、原告起草起诉状,准备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决定受理该诉讼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之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法院安排开庭并向双方发送传票。法院对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法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