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是: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是: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