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过事件是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不是处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法律规定无罪过事件不是犯罪。
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不能抗拒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又称为不可抗力。不能预见是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完全预料不到结果的发生,也不能要求他预见到,即行为人没有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没有过失。这又称为意外事件。例如,某甲系某厂司机,某日深夜驾车返回厂里,在倒车进入车库时将睡在车库麻袋中的某乙轧死。后查明乙系乞丐,偷偷溜进车库过夜,并钻入车库麻袋中取暖。此时,某甲不能也不可能预见到这一情况,因此,某乙的死亡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是无罪过事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