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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是什么

网友玉林-福绵区刑事案件 2023-09-01 08:33:09
问题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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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诗葶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3-09-01 08:34:49

    第一百一十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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