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某镇吴某某,现年95岁,有三子分别为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吴某某丈夫去世后,吴某某一直随张某甲、张某乙在村里共同生活。2020年,因当地工程建设需要,张某甲、张某乙以及吴某某的房屋被征收拆迁,吴某某的房屋征收补偿款由三子张某丙领取。张某甲、张某乙对于母亲吴某某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提出质疑,认为应由三兄弟平均分配,因兄弟间产生纠纷,张某甲、张某乙拒绝履行对母亲吴某某的赡养义务,兄弟之间纠纷激化。2022年3月,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共同向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求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征地拆迁款分配及母亲赡养问题。
【调解过程】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张某甲兄弟三人的调解申请后,立即组织人民调解员展开调解调查工作,走访村委会及村民,并分别询问纠纷当事人。经详细调查,该纠纷的主要情况是:吴某某为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的母亲,现年95岁,其丈夫过世后一直随张某甲、张某乙在村中老屋居住,小儿子张某丙每年补助600至1000元不等作为母亲的赡养费。吴某某及其丈夫在村里原有三套房屋,丈夫过世后留下遗嘱,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了分配,张某甲、张某乙各继承一套房屋,另一套房屋由吴某某居住,特别注明吴某某去世后,该房屋由小儿子张某丙继承。现吴某某的房屋被拆迁征收,张某甲、张某乙认为,征迁补偿款应由三兄弟平均分配,如张某丙全额领取征收补偿款,则张某甲、张某乙不再履行对母亲吴某某的赡养义务。
调解员在充分了解并掌握纠纷的来龙去脉后,认为该纠纷首先应着手解决兄弟三人对母亲的赡养纠纷,再由此来调处征收补偿款的分配问题。调解员随即组织争议各方在调委会展开调解。调解员首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也规定:“赡养老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公民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作为赡养义务人,应同等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
通过调解员的释法析明理,兄弟三人对自身应尽的法律义务有了全新地认识。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均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不再以拆迁款分配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在解决了赡养纠纷以后,调解员趁热打铁,对房屋征收款分配问题进一步进行调解。调解中,张某甲、张某乙表示,母亲吴某某原居住的房屋,并未由张某丙实际继承,该房屋的征收补偿款9万余元应全部由母亲吴某某领取,作为日常生活费用,不应由张某丙领取,随着母亲身体每况愈下,渐渐失去自理能力,对老人的日常照顾变成生活上的负担,希望征收补偿款作为专项赡养费用得到合理使用。张某丙则表示,母亲吴某某原居住的房屋在父亲过世时进行了遗嘱分配,暂由母亲居住,征收补偿款理应由自己领取,且自己每年支付了赡养费,已履行了赡养义务,不应再对该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另行分配或作为母亲的赡养费。
调解员随即查询了该村房屋征收补偿情况,经查询,张某甲和张某乙的房屋亦在此次房屋征收范围内,且按照一户一宅的形式进行了安置,并领取了相应的补偿款。但母亲居住的房屋因面积等问题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安置政策,仅领取了9万余元的征收补偿款,并未进行安置。基于征收补偿情况,调解员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对兄弟三人进行一对一劝导。调解员明确指出,张某甲、张某乙已实质性取得了安置补偿,并领取了相应的款项,张某丙本应继承的房屋仅进行了补偿,张某甲、张某乙应当充分考虑父亲的遗愿,争议房屋本应由张某丙继承,现房屋拆迁,张某丙取得补偿款符合父母公平分配的希望,张某甲、张某乙再分配张某丙的拆迁款,显然不公平,希望兄弟三人平心气和进行认真的商讨,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经征求母亲吴某某的意见,三兄弟进行了充分协商,张某丙考虑到张某甲、张某乙均年事已高,提出自愿负责照料母亲的日常生活,生活费用从征收补偿款中开支,生病、丧葬等费用由三兄弟共同承担。
【调解结果】调解当天,张家兄弟三方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1.母亲吴某某年事已高,其生活起居由小儿子张某丙负责照料,如母亲吴某某生病以及过世后的丧葬费用等,由兄弟三人共同承担;
2.母亲吴某某房屋的征收补偿款依照遗嘱由张某丙全部领取;
3.协议签署后,三方应当相互尊重,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互扶持。
经回访,协议已全部履行,争议各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赡养老人问题是基层调解工作中十分突出的一类纠纷。在调解过程中,矛盾纠纷当事人都有自己认定的“理”,当事人往往陷入了“理”大于“情”的思想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纠纷,而纠纷的矛盾点也往往是曾经在“情”上受到的伤害。在调解过程中,要将法普及到位,把“理”摆清楚,更要将“情”有效疏通。调解员在面对纠纷双方或多方有亲属关系时,应当先从梳理情绪方面下手,与其达成情感共鸣,既要维护好每一方的利益,更要提醒他们对于家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从每一个人的情感入手,找到他们真正渴望的情感归属,结合法理说明,努力拉进双方距离,修复情感,最终才能营造出和谐的家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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