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借款合同纠纷依法不予法律援助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132°c 2024-09-19
导读:敬某申请的诉讼事项是借款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的规定,借款合同纠纷不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借款合同纠纷依法不予法律援助案

【案情简介】

2020年四川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三次从敬某处借款5万元、5万元、4万元,共计14万元。逾期未归还本金及约定利息。

2022年5月10日,敬某向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起诉四川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借款。该案依法应当不予法律援助,四川省三台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敬某后,为其提供了法律咨询,释明了不予法律援助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指引敬某寻找其他方法解决问题。

【不予法律援助原因】

敬某申请的诉讼事项是借款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的规定,借款合同纠纷不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3.请求发给抚恤金;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2、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3、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4、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5、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主张婚姻家庭民事权益的;6、因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等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7、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8、劳动者(雇员)与用人单位(雇主)发生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民事)权益的;9、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10、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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