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王某均为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某镇人,二人平时关系较好。2022年1月某日,王某借用李某新买不久的雪佛兰小轿车,于当晚零晨驾驶时,因视线不清撞向山崖,致使车辆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共同到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调委会受理申请后,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人民调解原则和程序、当事人权利义务,并详细了解了案件发生的经过,收集事故现场的手机照片等相关证据。调解员到双方所在村委会向村组干部和同村邻居了解得知,双方平日关系较好,事故发生后,李某要求王某赔偿其12万元购买新车,王某不同意,只同意出资将车带到4S店进行修理,双方发生纠纷。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制定了调解方案。调解员先与李某进行沟通,听李某讲述了事情经过,详细了解了车辆受损情况。李某表示,自己平时对新买的车非常爱惜,不常开,行驶里程也不多,本次事故车辆损失很大,修好也成了事故车,因此要求王某赔个新车并不过分。随后,调解员实地走访了王某,向王某核实了事发经过。了解王某的意见,随后带领双方当事人到4S店现场查看了受损车辆,了解了维修车辆所需的金额。
调解员首先以情入手,安抚李某及其家人的情绪,劝慰其发生事故也不是王某的主观意愿,调解员告知李某,驾驶车辆的王某没有发生意外很幸运,假如王某在本次事故中发生了意外,作为朋友,李某将更加难过,因此建议李某以积极心态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调解员同时指出,赔偿金额的计算需要法律依据,建议由第三方评估车辆损失金额,经4S店评估,维修车辆需6.5万元左右,远达不到12万元的高额赔偿。另外,王某的收入低,家庭人员多,平时开支大,要求其支付12万元购买新车确实存在困难,希望李某能降低诉求。经过与调解员的反复沟通,李某的态度有所缓和,但仍坚持赔偿款项不少于9万元。
调解员见双方赔偿数额已有可协商的空间,便立即联系王某,告知其根据4S店的评估,维修车辆需6.5万元左右,但同时也劝其换位思考,事故是因其造成,车辆损失较大,李某系出于朋友道义好意将新车借其使用,于法于情,其都应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积极想办法筹集资金解决问题。王某表示,同意增加赔偿金额,但9万元过高,无法接受。
为尽快解决纠纷,调解员再次联系王某及李某进行面对面调解,希望双方在赔偿金额上都再退让一步。经过反复协商调解,王某表示愿意将赔偿金提高至7.5万元,但表示要获得该车辆的所有权供其自行处置,李某最终同意,但要求王某一次性现金支付,并于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当日结清。王某对此要求表示同意。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就车辆损害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因王某需要回家筹款,双方约定3天后在调委会签订调解协议并兑现赔偿金。
【调解结果】2022年1月某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王某一次性支付李某车辆事故损失赔偿金7.5万元,车辆归王某所有。
2.双方当事人就本次车辆事故问题不再提出任何主张。
王某当场向李某支付了车辆事故赔偿金,协议得到了履行。同时,王某对自己给李某造成的损失表达了歉意。纠纷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有以下几点经验:一是现场查看了受损车辆,了解车辆维修费用,为纠纷有效调解打下扎实基础。二是深入双方家庭和村组了解情况,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法,分头做工作。三是调解过程中,抓住重点,找准突破口,不厌其烦,最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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