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日,吴某等45家农户与曾某等3人签订《土地转包合同书》,约定:吴某等农户将名下共计24.5亩承包地租赁给曾某等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曾某等人于每年11月30日前以600元/年·亩的标准支付土地租金。合同期限为2007年5月2日至2028年6月30日。但从2020年起,曾某等3人以经营困难为由,再未支付过土地租金,租赁土地也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村民们无法获得租金收入,又因合同约定,无法收回土地开展农业生产活动,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村民们多次与曾某等3人协商,对方一直推诿,拒绝支付拖欠租金,双方矛盾加剧。
为切实维护租地农户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涉案村民所在村委会及时与重庆市巫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寻求帮助。该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案情后,向其释明法律援助相关政策:根据《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涉案村民中经济状况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该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涉案人数较多、地处偏远,且涉案的农户中多为留守老人,便立即安排对口服务该村的法律顾问在设立于村委会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涉案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并集中收集村民们的法律援助申请材料,经初审后向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提交。重庆市巫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22年5月31日及时完成案件受理审查工作,并立即指派专业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重庆抉择律师事务所律师邓钰虹、蒋超共同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联系农户,了解案情;实地踏勘租赁土地,现场征询农户诉求,收集证据;联系土地租赁方,沟通纠纷解决途径。因土地租赁方于2019年向村委会转过的一笔土地租金,到底是2018年还是2019年租金,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承办律师虽经多方走访,但因该笔款项支付、领取记录不全,且双方无法提供其他有力证据,矛盾僵持不下。
承办律师组织涉案农户召开案情分析会,从证据逻辑、法律规定、案件事实等角度对案件进行全方面剖析。因涉案农户多,意见不统一,会议陷入僵局。承办律师考虑到案中受援农户均系同村村民,且多为同族亲戚。为更好地听取、统一农户们意见,承办律师建议推选涉案农户中有威望的族内长辈为代表,负责收集、传达意见,与律师沟通案情,获得农户们的一致同意,有效解决了意见无法统一的问题。
承办律师通过召开代表讨论会,详细说明案件所涉法律风险,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建议将2019年收到的那笔争议租金暂时搁置(待查到有力证据后再主张权利),先向承包方主张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拖欠租金。农户代表们均表示认可。
随后,承办律师积极联系租赁方,了解到其因经营不善,2019年后就未在租赁土地上继续经营,且有意与农户们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但因合同约定2028年土地租赁才到期,其无力承担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成本,遂表达了合意解除合同的意愿。经与涉案农户们充分沟通后,承办律师向租赁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在支付2020年5月—2022年5月拖欠租金的基础上,提前支付下一年租金(即2023年租金),以保证农户们在寻找别的租赁方期间的生活。此意见获得租赁方认可,双方于2022年6月8日形成初步《调解协议》。
为更好地保障农户们的权益,2022年6月11日,承办律师代农户们向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当事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获得法院确认。
经回访,44208元涉案租金已全部支付到位。农户们也已与租赁方合意解除合同,并与村委会下属的农村合作社签订了新的土地承包协议,农户们也已积极投入新的农业生产生活。
【案件点评】这是一起典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随着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户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有能力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既使闲置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又增加了农户收入,但也产生了很多因经营不善导致无力支付租金的纠纷。本案中,农户因与他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对方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农户权益受到损害。而农民们维权能力欠缺、维权成本高,导致维权难度大,极易激化矛盾,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在法律援助律师的介入帮助下,切实维护了农户们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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