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万奇甲、万奇乙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814°c 2024-07-24
导读:抚养费是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在必要的时候,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比如物价调整、子女升学、子女身患疾病等,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有给付义务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法律也允许对抚养费作出相应调整。
【案情简介】

向某,四川省某县人,2007年9月与江西省九江男子万某登记结婚,婚后于2007年11月生育了双胞胎儿子万奇甲、万奇乙。因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向某于2011年向濂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万某离婚。经法院调解,向某与万某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万奇甲、万奇乙随向某生活,万某自2011年11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整。

之后,向某带着万奇甲、万奇乙回到四川老家生活。2011年至2020年近十年间,万奇甲、万奇乙就靠着母亲向某务农、打零工维持生活,作为亲生父亲的万某却一直没有按照法院调解书的约定向向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甚至不曾探望双胞胎儿子万奇甲、万奇乙。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攀升,孩子们的学习开销也越来越大,母亲向某自感已经无力独自抚养孩子。为了孩子将来的学习和生活,2021年元月6日,向某不远千里来到江西九江,准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万某支付2011年至2020年近十年的抚养费。在接待咨询过程中,考虑到向某从四川省来,当日负责接待咨询的律师立即向法律援助中心报告,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并指派由接待咨询的律师直接办理该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当日准备齐全所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代理向某向濂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与向某的交流中,承办律师了解到,万奇甲、万奇乙非常懂事,学习成绩还不错,但仅凭向某的收入和省吃俭用,根本无力送两个孩子上大学,承办律师引导向某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为节省向某的食宿费,2021年元月6日增加抚养费的诉讼材料也全部准备齐全。之后,向某返还四川。

2021年元月7日,承办律师代理万奇甲、万奇乙向濂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万某增加抚养费,由原来的每月500元增加到3000元。一审开庭时,万某到庭,其辩称原告万奇甲、万奇乙在四川偏远农村,一个月300元足够了,且因为万奇甲、万奇乙的母亲向某不让其探望孩子,故不愿意不支付抚养费。

承办律师认为:(一)每月500元的抚养费系十年前的标准,现物价飞涨,原告万奇甲、万奇乙二人渐渐成长,两个孩子每月共计500元的标准畸低,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原告可以提出超过原每月500元抚养费的要求,被告万某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全部或者部分抚养费。(二)探视权与支付抚养费并没有直接关系。支付抚养费是被告万某作为父亲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权是他的权利,被告可以另行主张。

2021年3月,濂溪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万某自判决书生效当月开始,每月向原告万奇甲、万奇乙生活费2000元至万奇甲、万奇乙十八周岁至。

一审判决后,万某不服,上诉至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上诉称:其已经再婚还有一个孩子需要抚养,可以接一个孩子一起生活,这样就解决了抚养费问题。5月,二审开庭,经承办律师协调,万某仍不愿意支付抚养费。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本案办结。

与此同时,承办律师办理的向某执行案件也有了进展,向某在2021年6月从濂溪区法院领取了抚养费42500元,解决了向某的燃眉之急。

【案件点评】

抚养费是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在必要的时候,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比如物价调整、子女升学、子女身患疾病等,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有给付义务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法律也允许对抚养费作出相应调整。

本案中,向某在承办律师帮助下,不但追回了两个孩子十年以来的抚养费,还增强了法律意识,对2011年约定两个孩子每月500元的抚养费已无法满足其生活需求的情况下,要求增加抚养费,并最终得到法院支持,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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