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曾某与何某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366°c 2024-06-28
导读:本案是喷洒农药操作不当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能得以成功调解有以下几点:一是调解员接案后及时处理,在初步调解受阻后能够研判分析出解决方案,即依据农业技术人员现场测算评估和现场排查疑点,对现场情况勘验研究能够解决争议焦点,为本案成功调解奠定了基础。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某日,化州市某镇某村的曾某去自己豆角地除草,发现部分豆角叶片枯黄,与正常豆角叶截然不同。与此同时,曾某发现临近其地何某承包的玉米地头堆放着某牌子的农药瓶,且何某玉米地的杂草也呈枯黄色。曾某怀疑何某可能在喷洒农药的过程中发生药物漂移,农药漂到自己的豆角地造成的药害。在某村干部处理无果的情况下,曾某向化州市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提出申请,请求调委会调解其与何某之间的纠纷。

【调解过程】

在征得何某的同意下,调委会依法受理了此案并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委派调解员到曾某的农田进行调查。调解员在现场认真查看被药打伤豆角苗的损失情况,同时发现靠近何某玉米地一侧的豆角苗确实已经萎缩,本着谨慎的工作理念,调解员继续查找,多方取证,又从其他方面了解事情缘由。多个村民表示,前些天何某的确曾利用无人机在自家承包的玉米地打过农药,由于当日有风,无人机高空喷洒农药时,受风力影响,农药被吹入他人农田的可能性较大。掌握了以上事实后,调委会联系双方当事人于5月某日开展第一次调解工作。

在第一次调解过程中,曾某认为其田地上已萎缩的豆角是由何某喷洒农药时导致的,要求何某加倍赔偿其损失2万元;而何某拒不承认是其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导致的豆角地损害,其提出无人机的活动轨迹由电脑控制,不可能产生那么大的偏差,且喷洒农药不会造成豆角大面积的损伤,部分豆角地出现大面积豆角萎缩现象可能与其他生产活动有关,此外还表示自己并非故意影响他人,要是真的影响到对方豆角生长也不应负全部责任,仅愿赔偿500元。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且涉及的赔偿数额与曾某要求的数额相差甚远,调解一时陷入僵局。见双方态度坚定,调委会暂时终止当日的调解工作,第一次调解无果。

第一次调解后,调委会进行了分析研判,认为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何某用无人机喷洒农药的行为与曾某田地的豆角减产是否有因果关系,二是若有因果关系,那么如何界定一个合理的赔偿范围问题。

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5月某日,调委会委托某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经现场农业技术人员勘验认为,何某在其玉米地用无人机喷洒农药过程中,受当时风力因素、喷洒方式、距离范围,确实会导致相邻的曾某豆角受到损害,即何某喷洒除草农药的行为与相邻曾某农田内豆角受到损害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从而导致曾某豆角出现部分减产和绝产。得到专业人士论证后,调解员就第二个争议焦点开展了资料收集工作,一切准备妥当后于5月某日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

调解中,调解员向双方说明了5月某日某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勘验分析的结果,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何某在自己的农田里喷洒农药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农药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没有做好相关的安全防护工作下,无人机作业过程中出现了喷洒农药到曾某的豆角田上的意外情况,经农业技术人员勘验认为何某喷洒农药的行为与曾某豆角田出现损害的事实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虽然何某系无心之失,但不影响其作为侵权行为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此,何某无异议。

调解员接着举出受损的豆角田亩数,然后向双方释法说明相应的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调解员指出曾某要求赔偿农作物产量损失是其对民事权利的正当行使,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曾某受到农药损害的豆角只是其中一部分,未靠近玉米地的豆角仍然能够正常生长并且已经收成,因此只能按部分减产的豆角田亩数(该数据已勘验计算出)进行赔偿,而赔偿的标准要以损失发生时当地市场价予以赔偿,所以曾某要根据实际情况正当维权,不能按自己的想法要价,否则对方不会答应,也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后,何某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正确的认识,愿意对侵害行为给予赔偿,而曾某也考虑到何某不是有意为之,同意不再坚持2万元的索赔,而是根据受损的豆角数和当时市场价进行计算。最终在调解员的建议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何某一次性赔偿2500元给曾某作为喷洒农药造成豆角损害的赔偿款;

2.曾某收到赔偿款后,双方此事就此了结,曾某不得再就此事追究何某的任何责任。

【案例点评】

本案是喷洒农药操作不当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能得以成功调解有以下几点:

一是调解员接案后及时处理,在初步调解受阻后能够研判分析出解决方案,即依据农业技术人员现场测算评估和现场排查疑点,对现场情况勘验研究能够解决争议焦点,为本案成功调解奠定了基础。

二是在如何计算赔偿损失的问题上,调解员及时掌握相关数据并走访核实相关标准,从而在双方发生分歧时能够及时依法依理给出解决方案,最终使双方达成共识。

三是调解员能够主动寻找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作为“突破口”,引导当事人尊重法律规定,达到了让当事人知法、懂理、念情的效果,使得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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