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法律援助处对聋哑人黄某离婚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248°c 2024-04-22
导读:先天性聋哑人黄某与赖某是初中同学,毕业后相恋,双方于2018年9月25日在云安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8年12月25日,婚生女儿赖某某出生后,黄某与赖某的感情状况急转直下,经常有矛盾。
【案情简介】

先天性聋哑人黄某与赖某是初中同学,毕业后相恋,双方于2018年9月25日在云安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8年12月25日,婚生女儿赖某某出生后,黄某与赖某的感情状况急转直下,经常有矛盾。赖某性格暴戾,对黄某实施家暴行为,黄某因自身缺陷,不能向外求救,好几次都只能忍气吞声。2021年农历正月初四,赖某又再次对黄某实施家暴行为,这次家暴比以往的更为严重。黄某忍无可忍,马上把受伤的照片发给她父亲,她父亲意识到事态严重,将黄某接回娘家。之后,黄某为了躲避赖某,独自一人到顺德打工。数月来,黄某与赖某多次在微信上沟通,要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但赖某都不同意。

2021年11月30日,出于无奈,黄某到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云安区法律援助处经审查,黄某是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天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广东声捷律师事务所包汶迪律师承办本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马上与黄某取得联系,约谈会见受援人。了解案情后,承办律师又积极主动和赖某沟通。一开始,赖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因是婚生女儿赖某某年纪尚小,不想让她在破碎家庭当中长大,日后读书生活会遭人看不起。承办律师耐心劝导:既然双方已经没有基础感情,没必要再纠缠下去,这样子对双方身心都是一种创伤,而且倘若赖某家暴行为一直不予改进,依然我行我素,会对婚生女儿的心理产生严重的影响,会导致其人格障碍,日后长大会恐婚恐育。听了承办律师的劝说后,赖某态度有所缓和,承办律师感觉在离婚上基本没什么问题。随后需要解决的就是小孩的抚养问题,鉴于黄某自身缺陷,不能很好地教育及引导小朋友,因此承办律师建议,婚生女儿继续和赖某生活,由赖某抚养有助于婚生女儿的身心健康。经沟通,赖某同意由其抚养女儿。最后就是债务问题。据黄某陈述,在婚姻存续期间,赖某曾经盗用黄某的身份证去借网贷,因网贷平台不合法,审核程序比较随便,没有通过黄某本人同意就已经放贷,使黄某成为了借贷人,经常收到网贷平台的信息骚扰,令其烦恼不已。因此黄某希望通过本次离婚,让赖某承担属于其自身的债务。但在沟通过程中,赖某坚决不同意,认为借贷的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抚养婚生女儿,不应当由其个人承担。由于赖某在这个问题上态度坚决,最终无法调解,黄某因此决定起诉至法院。

承办律师随即代理黄某向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二、判令婚生女儿赖某某由被告抚养,原告无需支付抚养费;三、判令赖某承担55041.78元债务及利息(利息以实际产生的为准);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全部承担。

2022年3月22日15时,本案在云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承办律师跟承办法官沟通,双方在离婚方面及子女抚养方面已经无异议,剩下债务问题,希望承办法官能够促民双方达成协商一致。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网贷平台的借款金额为3万元,然而网贷平台却要求原告还款5万多元,属于赤裸裸的高利贷,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欠债还钱天公地道,但是这种借贷利息明显高于法律规定,网贷平台如果起诉至法院,其利息是无法得到支持的,因此建议原告实际借款多少就还多少。被告也同意可以承担27520元债务,剩余部分由原告决定是否还款。

最终,原、被告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内容为:一、原告黄某与被告赖某离婚;二、婚生女儿赖某某由被告赖某抚养,自行承担抚养费;三、夫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被告赖某自愿承担27520元,被告赖某定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13760元给原告黄某,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13760元给原告黄某。以后原告黄某的网上贷款与被告赖某无关;四、如果被告赖某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原告黄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赖某所欠的全部款项;五、原告黄某对小孩赖某某有探视权,逢节假日可以探视,但不能带赖某某回家。

2022年3月23日,云安区人民法院出具(2022)粤5303民初XX号民事调解书对上述内容予以确认。

目前,双方已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该起离婚纠纷圆满解决。

【案件点评】

依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本案中,婚生子女赖某某虽然年幼,但是双方均站在婚生女儿的角度认为由被告抚养最为适宜。因此,这个调解采用了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离婚后,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婚生女儿的抚养权归被告,因被告也熟知原告的情况,在承办律师的劝说下,争取原告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令被告能够接受自己承担抚养费。而且双方都清楚,由被告自行承担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原告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在达成调解期间,承办律师也提醒原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因此还是需要与婚生女儿经常联系,让她感受到母爱,有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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