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某(化名)与李某(化名)是母子关系,1976年,邝某在台山市与李某的父亲离婚时,协商李某由父亲照顾,邝某不定时寄钱给李某父亲用于抚养李某。1982年,邝某随林某(化名)到江门市新会区生活。直到林某2019年去世,期间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生育子女。邝某早年在新会生活期间因车祸导致双脚瘫痪,林某去世后,邝某生活无法自理,请人照顾看护花光了所有积蓄,欲回到台山市投靠儿子李某。李某以邝某没有尽抚养义务而且自己生活困难为由,不愿意赡养邝某。邝某于2020年12月到户籍所在社区向市妇联寻求帮助,相关单位组织双方调解后,李某以口头形式承诺每月向邝某支付500元赡养费。后李某一直拒不支付赡养费,导致邝某陷入生活困难、无人照料的困境。
2021年11月2日,邝某坐着轮椅来到广东省台山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向李某追索赡养费。台山市法律援助处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民事诉讼代理方式的法律援助。由于邝某双脚瘫痪且年事已高,台山市法律援助处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台山市法律援助处的律师李帼芬和张仁杰共同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约见了受援人邝某,详细了解邝某的诉讼请求。邝某表示李某不愿意接自己回台山居住,自己只能在新会的旧屋居住。由于生活无法自理,每月请护工的费用大约4000元,因此要求李某每月支付4000元赡养费。承办律师了解邝某的诉求后,先向李某所在地社区和市妇联了解情况,得知李某确实家庭经济拮据,一家三口住廉租房,如今女儿上大学,更是用钱的时候。而且李某于2020年在市妇联的调解下,承诺每月向邝某支付500元赡养费,邝某当时也表示同意,如今邝某要求赡养费增加至每月4000元,远超出本地生活水平和李某的经济承担能力。
掌握实际情况后,承办律师再次约见受援人邝某,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条文。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和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等多个方面判定赡养费的具体金额。邝某要求李某每月支付4000元的赡养费,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故承办律师建议邝某适当调整赡养费的金额请求。最终邝某接受了承办律师的意见,同意降低赡养费请求金额,诉讼请求调整为:1.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赡养费6000元;2.要求李某自2021年12月起,每月按1000元的数额支付赡养费。
虽然为邝某追索赡养费能缓其当前困难,解其燃眉之急,但并非长远之计,邝某的实际困难并不是只用金钱就能解决,要想圆满解决此次纠纷,还需在“亲情”二字上下功夫。故承办律师在为邝某书写民事起诉状并于2021年11月12日前往人民法院立案的同时,一并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希望借此促成邝某与李某和谐解决纠纷,避免母子对薄公堂。
但是,经承办律师多次努力,经人民法院多次协调均无法促成双方调解,诉前调解以失败告终。尽管如此,承办律师没有放弃,在准备开庭的期间,承办律师仍继续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法。在走访调查中,承办律师了解到邝某曾想在台山市申请廉租房,但因为李某当时不配合提供资料所以迟迟未能落实。承办律师尝试以此为切入点,先了解邝某是否还有在台山市申请廉租房的意愿。得到邝某的肯定答复后,主动与李某取得联系,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一方面向其摆道理,讲解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一方面表示理解他家庭情况,提出由李某协助邝某在台山市申请廉租房并照顾其起居饮食的方案,代替给付赡养费的要求。最终在承办律师的协调下,邝某与李某均同意律师提出的调解方案。
承办律师将调解结果告知台山市人民法院,并希望人民法院为双方当事人出具民事调解书。2021年12月28日,台山市人民法院通知双方到庭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李某于签收调解书之日起三个星期内协助邝某向台山市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廉租房,廉租房每月租金由李某负担;二、李某同意其本人及家属继续照顾邝某的日常起居生活。台山市人民法院当天出具〔2021〕粤0781民初6XXX号民事调解书,对上述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并于2022年1月14日出具生效证明。
【案件点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本案中,如果执着于要求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的赡养费,不但不能解决原告的实际困难,使原告继续陷入无人照顾的困境,而且不利于原被告之间母子关系的修复。承办律师通过由原告协助被告在台山市申请廉租房并照顾其起居饮食的调解方案,代替给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不但能有效保障原告的生活,还能减轻被告的负担,母子通过平和的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更有利于双方消除芥蒂,维系亲情。承办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分析案情、探索以调解结案方式解决纠纷的做法,不仅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亲情维系下确保老人安度晚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更有助于社会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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