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库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什么是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或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具体可分解为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所谓珍贵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其不仅包括具有重要观...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二者也应当从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两方面去把握。从主观方面看,如果行为人的确不知道其所携带、运输、邮寄过境的是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即其主观上没有故意,不能认为其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量刑标准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的;(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二十万...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立案标准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立案;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重大案件和特别重大案件按附表的标准执行。走私国家重点保护和《濒危野生动植...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最新文章更多
首页 > 罪名库 > 走私罪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