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库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认定

    1、本罪是具体危险犯,要求行为人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实施申请、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的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危险,是本罪的成立条件。即造成人体健康严重危害不是本罪的入罪条件,而是加重处罚条件。

    2、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其中一种行为的,即可构成犯罪。本罪与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之间,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同时触犯该数个罪名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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