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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86条的规定,以策划、招募、强迫、雇佣、引诱、提供场地、提供资金等手段,组织进行淫秽表演,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表演者进行裸体表演的;

    (二)组织表演者利用性器官进行诲淫性表演的;

    (三)组织表演者半裸体或者变相裸体表演并通过语言、动作具体描绘性行为的;

    (四)其他组织进行淫秽表演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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