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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 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12.20 法发[1994]30号)

    窝藏毒品、毒赃罪

    根据《决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窝藏毒品、毒赃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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