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库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条第四款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文章更多
首页 > 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