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7条),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全,还侵犯了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仅限于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所谓武器,是指枪支、弹药或其他具有杀...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的认定适用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界限。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包括枪支、弹药等武器以及管制刀具、爆炸物,而私藏枪支、弹药罪仅包括枪支、弹药。2、客观要件不完全相同。本罪是特指在集会、游...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的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的立案标准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的司法解释[刑法条文]第二百九十七条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法律]《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举行集...